(1)电缆在室内采用明敷时,电缆不应有黄麻或其他易延燃的外护层。
(2)无铠装的电缆在室内水平明敷时距地面不应小于2.5m,垂直敷设时距地面不应小于1.8m,否则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3)相同电压的电缆并列明敷时,电缆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35mm,并不应小于电缆外径。1kV以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与1kV以上电力电缆宜分开敷设,当并列明敷设时,其净距不应小于0.15m。
(4)为了防止热力管道对电缆产生热效应以及在施工和检修管道时对电缆可能造成的损坏,电缆明敷时,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1m,否则应采取隔热措施。电缆与非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5)电缆水平悬挂在钢索上时,电力电缆固定点间的间距不应大于0.75m,控制电缆固定点间的间距不应大于0.6m。
(6)电缆在室内埋地敷设或电缆通过墙、楼板时,应穿钢管保护,穿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