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与供应商阳光合作的公告
奔达康集团二十多年以来始终秉承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理念,自成立至今没有与任何一家供应商、客户发生逾期支付货款或引发争议纠纷。
我司进行内部稽查时,发现某供应商向我司采购人员通过购买红酒、微信转款、给红包、宴请等方式进行违反《阳光采购协议》的不正当行为。在事发后我司一直积极寻求与该供应商沟通协商,希望通过合理的方式妥善解决。但无奈无法达成一致,该供应商也被相关部门以“涉嫌不正当竞争”进行立案调查,供需双方互为原告、被告,虽然案件金额不大,但这样的结果显然是双方都不愿看到的。与合作多年的供应商发生此类事情,对此我司深表遗憾。
无论这件事情的结果如何,我司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用更加科学合理的采购制度,与广大供应商、客户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考虑到传统国情的客观情况,在合作过程中,如出现宴请、礼尚往来等的行为,有签订《阳光采购协议》的,请严格按协议执行;没有签订《阳光采购协议》的,如出现宴请、礼尚往来等的行为,请以短信或微信方式进行事前明说(电话13802568348,微信同号)。
只有真诚交往、阳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杜绝不正当的商业行为,供需合作关系才能做到长久互惠互利、持续共赢。
深圳市奔达康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